铝合金门窗检验标准 Miya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使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二、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门窗的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及工程安装的检验标准。
第二章 进货检验标准
一 、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标准
1 .依据标准:GB/T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基材》、
GB/T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氧极氧化、着色型材》、
GB/T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电泳涂漆型材》、
GB/T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粉末喷涂型材》、
GB/T5237.5-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
GB/T5237.6-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隔热型材》
2 .检验工具:游标卡尺、塞尺、万能角度尺、涡流测厚仪、韦氏硬度计、钢卷尺、深度尺
3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截面尺寸偏差 | 符合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开模图中的截面公差尺寸 | 游标卡尺、深度尺测量 |
壁 厚 | 门窗受力杆件型材的最小实测壁厚应≥ 1.4㎜ | 游标卡尺测量 |
平面间隙(B为所测面宽度) | 型材宽度≤25,平面间隙≤0.15mm型材宽度>25,平面间隙≤0.6%*B | 塞尺测量 |
角 度 | 型材角度允许偏差±1° | 万能角度尺测量 |
弯曲度 | 最小壁厚≤2.4mm,最大间隙≤1.3mm;最小壁厚>2.4mm,最大间隙≤0.3mm | 用300mm长直尺沿型材长度方向靠在型材表面,用塞尺测量其最大间隙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长度偏差 | L>6000,允许偏差L+20~0;L≤6000、允许偏差L+15~0 ; | 卷尺测量 |
端头切斜度 | 型材端头切斜度不应超过2° | 万能角度尺测量 |
硬度 | HW≥ 8 | 韦氏硬度计测量 |
基材外观 | a.型材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和气泡等缺陷;b.型材表面上允许有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深度为装饰面≤0.03mm,非装饰面为≤0.07mm;模具挤压痕深度≤0.03mm; | 正常视力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目测,不使用放大器 |
氧化膜厚度 | 平均膜厚15μm—20μm,局部最小膜厚≥12μm; | 涡流测厚仪测量 |
氧极氧化外观 | 表面不允许电灼伤、氧化膜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未切割的型材距型材断头80mm允许无膜或电灼伤 | 正常视力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目测,不使用放大器 |
粉末喷涂层厚度 | 装饰面涂层最大局部厚度≤120μm,最小局部厚度≥40μm | 涡流测厚仪测量每支测量不少于10处 |
粉末喷涂外观 | a.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平滑、均匀,不允许有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等影响使用的缺陷;b.允许有轻微的桔皮现象,其允许程度应由供需双方商定的实物标样表明 | 正常视力,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目测 |
氟碳喷涂层厚度 | 二涂:平均膜厚≥30μm最小局部膜厚≥25μm;三涂:平均膜厚≥40μm最小局部膜厚≥34μm;四涂:平均膜厚≥65μm最小局部膜厚≥55μm; | 涡流测厚仪测量每支测量不少于10处 |
氟碳喷涂外观 | 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平滑、均匀,不允许有皱纹、流痕、气泡、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 用正常视力,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目测 |
隔热型材外观 | a.穿条式隔热型材复合部位允许涂层有轻微裂纹,但不允许基材有裂纹;b.浇注式隔热型材在去除金属临时联结桥切口应规则,平整; | 目测 |
4.铝合金型材进货时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每批次出厂型材的质量保证书,并定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格的由国家权威机构或国家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备案证明等资料。
二、五金配件检验标准
2.1地弹簧 QB/T2697-2005《地弹簧》
2.1.1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定位性能 | 有定位装置,应能在规定的位置或区域定门并易于脱开 | 手试和目测 |
渗、漏现象 | 贮油部件不应有渗、漏现象 | 目测 |
运转性能 | 产品使用时应运转平稳、灵活、无噪音 | 手试和目测 |
外 观 | a.产品面板平整、光洁,字迹及图案完整、清晰;b.埋设地下部分的外表必须有防锈保护层,不得露底;c.产品外观不应有影响其性能及寿命的缺陷; | 目测 |
包 装 | a.产品应盒装,避免相互碰撞;b.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c.包装应牢固、不破埙; | 目测 |
2.2闭门器 QB/T2698-2005《闭门器》
2.2.1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定位性能 | 有定位装置,应能在规定的位置或区域定门并易于脱开 | 手试和目测 |
渗、漏现象 | 贮油部件不应有渗、漏现象 | 目测 |
运转性能 | 产品使用时应运转平稳、灵活、无噪音 | 手试和目测 |
外 观 | a.产品面板平整、光洁,字迹及图案完整、清晰;b.涂层均匀、牢固,不得有流挂、堆漆、露底、起泡等;c.镀层致密、均匀、表面无明显色差,不得有露底、泛黄、烧焦等缺陷; | 在自然光下目测 |
包 装 | a.产品应盒装,避免相互碰撞;b.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c.包装应牢固、不破埙; | 目测 |
2.3插销 QB/T3885-1999《铝合金门插销》
2.3.1检验工具:测力计
2.3.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外 观 | a.外形完整,安装后的外露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麻点,毛刺及划痕;b.镀层应色泽均匀、致密、无气泡、不得有露底、起皮、剥落、烧焦等缺陷; | 目测 |
装 配 | a.装配牢固,滑动处无影响使用性能的松动和卡阻现象;b.铆接件应牢固,不得松动; | 手试 |
机械性能 | 插销开启力应在5~10N之间 | 测力计测量 |
包 装 | a.产品应盒装,避免相互摩擦;b.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c.包装应牢固、不破埙; | 目测 |
2.4 执手 QB/T3886-1999《平开铝合金窗执手》
2.4.1检验工具:测力计、游标卡尺
2.4.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外 观 | a.产品形状规正,表面无裂纹,无明显麻点、毛刺及机械损伤;b.镀层装饰表面应无明显的起泡、泛黄、脱落、锈渍等缺陷。阳极氧化表面应无明显色差; | 目测 |
装 配 | 装配牢固、转动灵活、无卡阻; | 手试 |
机械性能 | 执手装配后,手柄在扳(旋)动力应符合3~6N; | 测力计测量 |
包 装 | 1.产品应盒装,避免相互摩擦;2.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3.包装应牢固、不破埙; | 目测 |
2.5 滑撑 QB/T3888-1999《铝合金窗不锈钢滑撑》
2.5.1检验工具:塞尺、测力计
2.5.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外 观 | 连接处铆钉端部必须圆正光滑,铆钉两端部不应高出组合件外表面,两终端处铆钉除外; | 目测 |
装 配 | a.所有铆接点应牢固、启闭灵活,滑块与滑轨配合有调整余量;b.滑撑闭合后,包角与剑头之间的横向间隙应≤0.2mm; | 手试检测牢固度和启闭灵活度、塞尺测闭合间隙 |
机械性能 | 托臂与悬臂的开启静拉力应在15~35N之间 | 测力计测量 |
包 装 | a.包装必须清洁、干燥, 使用中性包装材料;b.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c.包装应牢固、包装内应衬防潮纸; | 目测 |
2.6 拉手 QB/T3889-1999《铝合金门窗拉手》
2.6.1检验工具:塞尺
2.6.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杆式拉手安装面平面度 | 安装面最大尺寸≤500mm,公差值为1mm,安装面最大尺寸>500mm,公差值为2mm; | 在精度为3级以上的平板上,使其中一端底板与平板压平用塞尺测另一端底板与平板的间隙即为公差值 |
牢固度 | 紧固连接件应牢固,无松动; | 手试 |
外 观 | a.安装后外露表面应无明显划痕、砂眼、凹坑;b.涂层均匀、牢固、不得有流挂、堆漆、露底、起泡等缺陷;c.镀层致密、均匀、表面无明显色差。不得有露底、泛黄烧焦等缺陷; | 自然光下目测 |
包 装 | a.包装应能避免相互碰撞 、摩擦;b.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目测 |
2.7 窗锁 QB/T3890-1999《铝合金窗锁》
2.7.1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牢固度 | a.钩形锁舌应紧固在扳手上,不得有松动现象;b.扳手、面板、弹簧的铆合应牢固,不能脱落; | 手试 |
灵活度 | a.扳手上下扳动应开启灵活;b.钥匙应开启灵活,无卡轧现象; | 手试 |
外 观 | 镀层不得有气泡、露底、脱落等明显缺陷 | 目测 |
包 装 | a.包装必须清洁、干燥, 使用中性包装材料;b.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c.包装应牢固、包装内应衬防潮纸; | 目测 |
2.8 门锁 QB/T3891-1999《铝合金门锁》
2.8.1 检验工具:游标卡尺、塞尺、深度卡尺
2.8.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安装中心距极限偏差 | 极限偏差为±0.6mm | 游标卡尺测量 |
锁舌伸出长度 | 安装中心距为13.5、 18长度≥8mm安装中心距为22.4、 29、35.5长度≥10mm | 游标卡尺测量 |
钩形锁舌间隙 | 钩形锁舌钩住锁扣板后间隙小于3mm; | 塞尺测量 |
灵活度 | 钥匙转动锁头灵活,手试拔出钥匙后摇动锁头无弹子响声; | 手试 |
表面质量 | 镀层不得有气泡、露底、脱落等明显缺陷产品外形应完整,无明显影响美观的缺陷 | 目测 |
头芯台肩间隙 | 锁头与锁芯台肩间隙不大于0.3mm | 塞尺测量 |
锁舌复位尺寸 | 锁舌复位后高出面板不超过1mm,不低于0.5mm | 深度卡尺测量 |
包装 | a.包装必须清洁、干燥, 使用中性包装材料;b.包装中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c.包装应牢固、包装内应衬防潮纸; | 目测 |
2.9 门窗滑轮 QB/T3892-1999《推拉铝合金门窗用滑轮》
2.9.1检验工具:卡尺
2.9.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铆接头 | 铆接头头部应圆整; | 目测 |
装配质量 | 装配牢固,滚轮转动应灵活,无卡阻; | 手试 |
轴向窜动 | 装配后的滚轮,其槽面径向跳动不大于1mm,轴向窜动不大于1.5mm; | 游标卡尺测量 |
外 观 | 产品形状应规正,表面无毛刺,滚轮槽面应光滑,无毛刺、凹陷; | 目测 |
包 装 | 包装应袋装或盒装,避免摩擦;包装中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目测 |
三、 玻璃检验标准
3.1 依据标准:GB11614-1999《浮法玻璃》、GB/T11944-2002《中空玻璃》
GB9963-1998《钢化玻璃》、JC693-1998《热反射玻璃》
3.2 中空玻璃:
3.2.1 检验工具:游标卡尺、钢卷尺
3.2.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长度、宽度偏差 | L≤1000,允许偏差±1.0mm;1000<L<2000,允许偏差±1.5mm;L≥2000,允许偏差±2mm; | 钢卷尺测量 |
两对角线之差 | 正方形和矩形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 钢卷尺测量计算 |
厚度偏差 | 公称厚度(t):t< 17,± 0.5;17≤t<22,± 1.0;t≥ 22,± 1.5 | 在距离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取其平均值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胶层厚度 | 密封胶采用丁基胶和聚硫胶密封,胶层应双道密封,外道密封胶深度应5mm~7mm,内层胶应连续、密封,外层密封胶应均匀饱满,无空隙 | 钢卷尺测量 |
外 观 | a. 玻璃边缘应进行机械磨边、倒棱、倒角处理;b.雾斑要求:表面擦不掉的点状或条状斑点肉眼看不出;c.中空玻璃间隔铝框需去污或进行阳极氧化处理,间隔框转角处折弯或对接应平整、间隙<0.5mm,间隔框对接时不得有错位现象;d.中空玻璃的内外表面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e.中空玻璃内部镶装饰条要求装饰条对接严密、平整、间隙<0.2mm;表面无铝屑、无划伤; | 在自然光或散射光线下,距玻璃正面1m目测游标卡尺测量间隙 |
3.3 热反射玻璃
3.3.1 当采用中空热反射镀膜玻璃时,应采用真空磁控阴极溅射镀膜玻璃或在线热喷涂镀膜玻璃
3.2.1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针 眼 | 直径≤1.2mm,集中的每平方米不多于2处 | 目测 |
1.2mm<直径≤1.6mm,不允许集中 | 目测 | |
1.6mm<直径≤2.5mm,75mm边部4处,中部2处 | 目测 | |
直径>2.5mm, 不允许 | 目测 | |
斑 纹 | 不允许 | 目测 |
斑 点 | 1.6mm<直径≤5.0mm, 每平方米允许不超过4处 | 目测 |
划 伤 | 0.1mm≤直径≤0.3mm, 长度 ≤ 100mm; 每平方米允许4处0.3mm<直径<0.4mm, 长度 ≤ 100mm;每平方米允许1处 | 目测 |
四、结构胶和其它密封材料检验标准
4.1 依据标准:GB/T14683-2003硅酮建筑密封胶、JC485-92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
4.2 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外 观 | a.外观应细腻、均匀膏状物,无气泡、结皮、凝胶、结块等现象,应是不易迅速均匀分散的析出物;b.颜色与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不得有明显差异;c.双组分密封剂两个颜色应有明显差别; | 挤出试样刮平目测 |
五、其他辅助材料的检验标准
5.1 密封胶条 GB/T12002-1989《塑料门窗用密封条》、
JG/T187-2006 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5.1.1检验工具:游标卡尺
5.1.2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外 观 | 外观应光滑、无扭曲变形,表面无裂纹、无气泡、无明显杂质及其它缺陷,颜色均匀一致; | 在自然光或等效的人工光源下距离0.3m目测 |
尺 寸 | 符合双方确认的十倍放大图纸和封样样品 | 用游标卡尺测量 |
包 装 | 1.包装是密封胶条应平整、不扭曲的盘绕在一起,捆扎整齐;2.纸箱包装,每箱净重不超过30kg; | 目测 |
5.2密封毛条 JC/T635-1996《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
5.2.1检验工具:游标卡尺
5.2.2具体内容: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外 观 | a.绒毛应均匀致密,毛簇挺直,切割平整,不得有缺毛及凹凸不齐现象;b.底版表面光滑平直,不得有裂纹气泡,粘合不牢固等缺陷;c.不允许有油污、赃物; | 在正常光照下对密封毛条进行目测和手感检验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尺寸偏差 | 底板宽度(B):B≤10,偏差为±0.25mm;B>10, 偏差为±0.35mm;毛条高度(H): H≤8,偏差为-0.5mm;H>8, 偏差为±0.75mm;底板厚度偏差为-0.3mm;偏边(毛与底边):B≤10,偏差为±0.25mm; B>10,偏差为±0.5mm; | 用游标卡尺测量 |
以上材料进货时供货厂家均应提供相关质量文件:备案证明、 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
第三章 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标准
一、过程(工序)检验标准
1.1 检验工具:钢卷尺、游标卡尺、塞尺、万能角度尺、深度尺
1.2具体内容:
工序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型材下料 | 长度(L) | 45°切角:L≤2000mm,尺寸偏差±0.5mm L>2000mm,尺寸偏差±1.0mm90°切角:尺寸偏差±0.3mm任意角度:尺寸偏差±1.0mm | 5m钢卷尺 |
角度 | 45°切角:角度偏差±15′90°切角:角度偏差±10′任意角度:角度偏差±30′ | 万能角度尺 | |
切割面 | 平整,无铝屑粘连,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 | |
端铣 | 尺寸 | 端铣部位尺寸按工艺图纸要求,尺寸偏差±0.2mm | 游标卡尺测量 |
端铣口 | 光滑、无锯齿印、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钻工艺孔 | 定位 | 孔位按工艺图纸要求要准确,宽度方向定位偏差±1.0mm | 钢卷尺测孔距、游标卡尺测定位偏差 |
孔边 | 光滑、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工序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钻连接孔 | 定位 | 孔位按图纸要求要准确,长度、宽度方向定位偏差±0.2mm | 钢卷尺测孔位、游标卡尺测定位偏差 |
孔边 | 无铝屑、油污,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冲铣排水孔 | 定位 | 孔位按图纸要求要准确,允许偏差±3mm孔尺寸:33.6mmx4mm-10mmx5mm | 钢直尺测孔位、游标卡尺测孔尺寸 |
孔边 | 光滑、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铣扣码孔 | 定位 | 孔位按图纸要求要准确,长度定位偏差±0.3mm,宽度定位偏差±1.0mm | 游标卡尺测量 |
孔边 | 光滑、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冲铣执手孔 | 定位 | 定位按图纸要求要准确,长度方向定位偏差±1mm,宽度方向定位偏差±0.2mm,孔间距误差±0.3mm; | 游标卡尺测量 |
孔边 | 光滑、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铣门锁体孔 | 定位 | 定位按图纸要求要准确,长度方向定位偏差±2mm,宽度方向定位偏差±0.3mm,空间距误差±0.3mm;形状误差±0.5mm | 游标卡尺测量 |
孔边 | 光滑、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冲连杆槽口 | 尺寸偏差 | 槽口尺寸L±0.2mm,角度90°±15′ | 游标卡尺测尺寸万能角度尺测角度 |
槽口 | 光滑、无锯齿印、毛刺高度<0.1mm | 目测、游标卡尺 |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组角 | 组前配备 | 组角胶涂抹适量,角码、组角片装配齐全 | 目测 |
框扇槽口宽度尺寸 | 宽度(B):B≤2000mm,偏差±1.0mm; B>2000mm,偏差±2.0mm; | 用钢卷尺测量 | |
框扇槽口高度尺寸 | 高度(H):H≤2000mm,偏差±1.0mm; H>2000mm,偏差±2.0mm; | 用钢卷尺测量 | |
框扇槽口对边尺寸 | 尺寸≤2000mm,偏差≤1.0mm;尺寸>2000mm,偏差≤2.0mm; | 用钢卷尺测量 | |
框扇槽口对角线 | 尺寸≤2000mm,偏差≤2.0mm; 尺寸>2000mm,偏差≤3.0mm; | 用钢卷尺测量 | |
高低差 | 相邻两构件的同一平面高低差≤0.2mm | 用塞尺检测 | |
工序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组角 | 装配间隙 | 相邻两构件装配间隙≤0.2mm | 用塞尺检测 |
型材外观 | 不得有碰、拉、划等伤痕 | 目测外观 | |
压条切割装配 | 装配间隙 | 压条间隙≤0.2mm | 用塞尺检测 |
外观 | 压条无崩角,无凸起或出槽现象,表面光洁无划伤 | 目测外观 | |
胶条装配 | 长度 | 正常装配槽口加长5mm | 目测 |
装配 | 装配牢固、无凸起或出槽现象,角部结合流畅严密 | 目测 | |
安装五金件 | 装配 | 安装位置应符合工艺要求,位置正确、数量齐全、安装应牢固 | 目测 |
启闭 | 五金件启闭流畅,启闭力不大于50N | 手试、测力计 | |
搭接 | 推拉框扇搭接量为8mm±O.5mm;平开框扇搭接量为6mm±O.5mm; | 深度尺 | |
工序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玻璃装配 | 装配尺寸 | 镶嵌深度≥15mm,前后余隙≥5mm,边缘余隙≥7mm; | 游标卡尺、深度尺 |
二.成品检验(最终产品检验)标准
2.1检验工具:卷尺、卡尺、塞尺、测力计、
2.2具体内容:
分类 | 检验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关键项目 | 构件的连接 | 连接牢固,不缺件;连接密封、防水 | 目测、手试 |
扇的启闭 | 启闭力≤50N | 测力计测试 | |
附件安装 | 位置正确,齐全牢固、保证使用要求 | 目测、手试 | |
一般项目 | 外形尺寸偏差(mm) | ≤2000,±2.0;>2000,±2.5 | 钢卷尺测量 |
槽口对边尺寸之差(mm) | ≤2000,≤2.0;>2000,≤3.0 | 钢卷尺测量 | |
对角线尺寸之差(mm) | ≤2000,≤2.0;>2000,≤3.0 | 钢卷尺测量 | |
相邻两构件同一平面高低差(mm) | ≤0.3 | 深度尺测量 | |
相邻两构件装配间隙mm | ≤0.2 | 塞尺测量 | |
搭接宽度偏差mm | ±0.5 | 深度尺测量 | |
分类 | 检验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一般项目 | 附件质量 | 外表无飞边、毛刺,金属镀层完整,无脱落、腐蚀等缺陷 | 目测 |
相邻构件色差 | 相邻构件着色表面上不应有明显的色差 | 目测 | |
表面质量 | 擦伤、划伤深度不大于2倍氧化膜厚度 | 目测 | |
擦伤总面积≤1000mm2 | 钢卷尺测量和计算 | ||
划伤总长度≤150mm | |||
擦伤或划伤处数≤4 | 目测 | ||
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斑或其他污迹,装配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 | 目测 |
第四章 安装检验标准
一、安装技术要求:
1、 门窗洞口尺寸应由现场管理员根据建施图纸协同总包、监理进行复核并确认,除检查单个窗洞口外,还应该对能够通视的成排或成列的门窗进行目测或拉通线检查,洞口本身应标准横平竖直;对于一些特殊洞口由技术人员协助完成。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洞口宽度或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
洞口宽度和高度墙体表面 | <2400 | 2400~4800 | ﹥4800 |
未粉刷墙面 | ±10 | ±15 | ±20 |
已粉刷墙面 | ±5 | ±10 | ±15 |
安装副框墙面 | ±2.5 | ±5 | ±10 |
2、门窗安装环境温度不低于5℃;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方法施工,一般采用预留洞口的形式施工,待内外装饰面结束后,方可安装门窗、安装前将门窗洞口清理干净,所有门窗按编号分配到位待安装。
3、 周边装有弹性胶条的窗框轻推入副框洞口,确定窗框在墙体厚度上的安装位置,并调整窗框的垂直度、水平度及直角度,用不锈钢自攻螺丝固定在副框上;
4、窗框装入非副框洞口,应调整上下框中线与洞口中线对齐;确定窗框在墙体厚度上的安装位置,并调整窗框的垂直度、水平度及直角度;上下框四角及中横框的对应位置用木楔或垫块塞紧作临时固定,当下框长度大于900mm时,其中央也应用木楔或垫块塞紧作临时固定。
5、固定窗体应先固定上框,然后固定边框,固定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5.1 混凝土墙洞口应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5.2 砖墙洞口应采用塑料膨胀螺钉或水泥钉固定,并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5.3 副框的洞口,应先将附框通过固定铁件用射钉固定到墙体上,周边进行抹灰粉刷,粉刷要求填实、均匀、避免过量使副框凸起变形,粉刷面要求与副框平齐;窗框用不锈钢自攻螺丝与附框固定;
5.4 无副框安装的洞口窗框直接通过塑料膨胀螺钉固定在墙体上;
6、安装固定点必须按厂内已设定的工艺孔定位固定,不准有缺漏现象;
7、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本乙烯、胶条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填塞不宜过紧。对于保温、隔声等级要求较高的工程,应采用相应的隔热、隔声材料填塞。填塞后,撤掉临时固定用的木楔或垫块,其空隙也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塞;
8、门窗洞口内外侧与窗框之间应采用墙体密封胶密封;
9、窗(框)扇上若粘有水泥砂浆,应在其硬化前,用湿布擦拭干净,不得使用硬质材料铲刮窗(框)扇表面;
10、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0.1 玻璃不得与玻璃槽直接接触,应在玻璃边垫上相应厚度的玻璃垫片,垫片位置应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
10.2安装玻璃前应检查玻璃槽及玻璃内外表面是否干燥、清洁;用玻璃压条和玻璃胶条将玻璃固定牢固。
10.3镀膜中空玻璃安装时镀膜玻璃应在外面,单面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11、门的安装,应根据设计图纸及门框的安装位置把门装入洞口,安装时应采取防止门框变形的措施,无下框平开门应使两边框的下脚低于地面标高线,其高度差宜为30mm,将上框的一个固定点固定在墙体上,并应调整门框的水平度、垂直度和直角度,并做临时定位;
12、门窗安装时不能金属锤打敲击,以防击伤或变形。
二、安装检验标准:
门窗安装的质量检验标准见下表:
分类 | 检验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主控项目 | 门窗类型及规格 | 门窗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型材壁厚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纪录和复验报告;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门窗安装 | 门窗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门窗扇 | 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关闭紧密、无翘曲;推拉门窗扇有防脱落措施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 |
门窗五金配件 | 配件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 |
一般项目 | 外 观 | 表面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装饰面无划痕、碰伤; | 观察 |
启闭力 | 平开窗扇启闭力应≤50N | 测力计 | |
推拉窗扇:S≤1.5m2, 启闭力应≤40NS≥1.5m2, 启闭力应≤60N | 测力计 | ||
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 |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用弹性密封材料填嵌填嵌后无明显缝隙;密封胶密封,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纹 | 观察;轻敲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框、扇密封条 | 安装完好、不脱槽;关闭时,扇与框间无缝隙,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 |
排水孔 | 排水孔畅通,位置数量准确 | 观察 | |
玻璃密封条 | 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应平整,不得卷边、起翘脱槽、对接间隙大等现象 | 观察 | |
单玻 | 玻璃不接触型材,安装牢固、平整、无松动,表面洁净,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朝向室内 | 观察 |
分类 | 检验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工具及方法 |
一般项目 | 中空玻璃 | 安装牢固、平整、无松动,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夹层内无灰尘和水气,中间隔条不翘起,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 观察 |
压条 | 带密封条的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压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明显缝隙,压条表面无划伤、碰痕、裂纹等 | 观察、塞尺检查 | |
拼樘料 | 与窗框连接紧密,不得松动,螺钉间距应≤300mm,拼樘料与窗框间应用密封胶密封 | 观察 | |
门窗扇安装 | 门窗扇安装正确、牢固,开启灵活 | 观察 | |
附件安装 | 附件安装应齐全,无碎裂、缺少现象 | 观察 | |
副框槽口宽、高 | ≤1500mm,偏差0~+2mm;>1500,偏差0~+3mm; | 钢卷尺检查 | |
副框槽口对角线 | ≤2000mm,偏差≤3mm;>2000,偏差≤5mm; | 钢卷尺检查 | |
副框横框水平度 | 允许偏差2.0mm | 1m水平尺和塞尺 | |
副框正、侧面垂直度 | 允许偏差2.0mm |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 |
门窗槽口宽、高 | ≤1500mm,偏差0~+1.5mm; >1500,偏差0~+2mm; | 钢卷尺检查 | |
门窗槽口对角线 | ≤2000mm,偏差≤3.0mm;>2000,偏差≤4.0mm; | 钢卷尺检查 | |
门窗横框水平度 | 允许偏差2.0mm | 1m水平尺和塞尺 | |
门窗正、侧面垂直度 | 允许偏差2.5mm |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 |
门窗横框标高 | 允许偏差5.0mm | 钢卷尺检查 | |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 允许偏差5.0mm | 钢卷尺检查 |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允许偏差4.0mm | 钢卷尺检查 | |
平开框扇搭接 | 搭接均匀、允许偏差1.0mm | 钢直尺测量 | |
推拉框扇搭接 | 搭接均匀、允许偏差1.5mm | 钢直尺测量 |
第五章 门窗产品保护
一、 原材料贮存保护
1.铝型材:
1.1.包装完好的铝材要求按规格型号分类放置在仓库内,未打包装的型材要求分类放置在仓库的料架上,防止划、拉、碰等现象。
1.2.型材库应保持通风干燥,型材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
2.五金配件、附件、胶条:
2.1.应保持原有的包装分类分区放置,放置位置应距离地面有一定高度;2、贮存环境要求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相对湿度不小于85%,注意贮存期限。
3.玻璃:
3.1.玻璃要求按批次和规格尺寸分类立放在玻璃架上,不得平放和斜放,使用捆绑带扎紧防止滑落和侧倒,应放置在干燥的室内。
二、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保护
1、工序产品在加工过程中要求加工台、工作台面和样板面必须保持清洁,避免划伤型材装饰面
2、工序产品在存放与转序过程中应做好明确标识,不得直接接触地面放置,应按规格尺寸摆放在存放架上或垫木上,存放架和垫木采用软胶皮与产品隔开,产品离地高度不小于100mm,并不得与其它其它杂物混合放置,防止划伤型材表面。
3、门窗半成品和成品经检验合格后粘贴合格证标识,存放时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垫高大于100mm,水平摆放,若立放其角度不小于70°,放置环境应通风、干燥、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浸入。
三、门窗搬运过程中的保护:
1、门窗及附件在运输中必须作相应的保护,防止相互间碰撞、刮擦;应具有相应的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2、搬放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碰击。
3、包装保护应采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
四、门窗安装过程中的产品保护
1、安装前应防止门窗和附件等材料发生碰撞变形、电焊溅伤、变色、污染等情况。
2、门窗施工完毕后应防止其它施工造成对门窗的损坏。
3、门窗型材、金属板表面的保护膜应在装饰施工完毕后方可剥除,并及时清除门窗表面的污染物。
4、清除门窗表面污染物时,不得使用金属利器刮铲;应采用对门窗无腐蚀性的中性清洗剂清洗。
5、已装门窗框、扇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
6、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门窗框、扇或窗撑上,并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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